1.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渔业、畜牧业、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
2.拟订本行业的产业政策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,并组织监督实施;
3.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工作;
4.拟订全县本行业经济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;
5.承担本行业的投资和综合开发、示范项目的规划、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;引导本行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、生产方式转变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;
6.组织指导渔业、畜牧业生产,引导渔业、畜牧业、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各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;
7.推广良种良365bet取款到账时间法;培育和扶持优势产业,促进行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效益的提高;
8.拟订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,协助组织实施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;
9.负责动物疫情管理,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、报告、调查、分析、评估等工作,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;
10.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、兽药残留监控、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
11.负责渔牧产品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、渔药的生产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;
12.加强本行政区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、草地资源、畜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渔业、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;
13.负责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;
14.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;
15.强化兽药、生物制品、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,保证肉(鱼)食品卫生安全,严防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或社会隐患。
16.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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